今天早上我做惡夢了,我夢見自己的病更嚴重,已經開始出現幻覺,搞不清楚現實還是夢境。
故事是這樣開始的,我夢見自己有本書被改編成電影,今天是試映會。結果突然有人說,有這件事嗎?你記得演員是誰?導演是誰?
在夢裡我告訴好多人這件事,我信以為真,但是假的。

記得在看韓劇《沒關係啊,是愛情》時,男主角被發現有人格分裂時,有提到,人格分裂患者最衝擊的那刻是發現所謂身邊的朋友是假的,是他想像出來的。夢裡的我,同樣感覺恐懼,甚至出現了幻覺發現有物件在移動。我衝到我大姑姑的房間說:「我覺得我該住院了,快帶我離開家裡。」那樣的恐慌如此真實,最恐怖的是大姑姑說,我並不是在她家,我寄宿她家一陣子了,而她正要出門,我又想到件事,姑姑已經過世十年有餘了啊!

然後我驚醒了,想起了昨晚並沒有吃樂命達,想起了今天早上要去錄影。我沒有時間恐慌龜縮。於是我吃了藥,點了心情平靜的線香。打開電腦記錄我的心情。對,我的醫生鼓勵我把所有事情記錄下來好好觀察自己。

人最大的敵人是自己啊!至少我是。
藥效上來時我啞然失笑,在恐慌的那當頭我想打給他。那陪了我度過很多次發病時候的人。無論是身邊藥遺失時、被網友攻擊還要假扮落落大方時,我想著他會拍拍我的肩膀對我說:「這沒什麼大不了啊!」但現在是早上七點多,他應該還在睡覺吧!
而且,我打過去要說什麼呢?也不過徒增擔心。

於是我躺在床上輕拍自己,安慰著我的內在小孩,然後想著今天早上要煮什麼啊,小農送來的瓠瓜還沒煮,昨天送來的胡蘿蔔因為大雨天熱,在運送過程中有兩三隻酸掉了。那吃點清爽的再去上工吧!答應了要去錄影可不能放鴿子呢!

這就是我們要做的事,很認真的事。因為我們不能讓自己困在惡夢中,無論是生活中還是睡夢裡,總是想要握得一點點光。
就像昨日我的創作朋友寫信給我,在這季節,她也發病了,迎向人生中最恐怖的一次,我問她還可以一起工作嗎?
她說:「雖然我有時腦海中想要去海邊有著無安全線保護的自由落體,但我央請我的家人男友在我身邊讓我不要做傻事;雖然我不大能工作,可我還是希望有工作成就感;而且,看病要錢啊!」

對啊,我們努力不要成為無行為能力的人;我們努力維持人的基本:當個有責任感,可以照顧好自己的人。
最可怕的事是自己放棄自己,你可以把全世界隔絕在外,可以不敢去愛人,可以不奢求你愛的人愛你;但千萬不要放棄自己。
Fight!不管是身心健康,還是莫名被心理問題困擾的我們,永遠,不要放棄自己,抓著微小的銀色光線,前進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貝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