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拍攝作者書封結束的空擋,去了一趟青島東路。當時時間也不早了,四點多,本想從早上九點開始到傍晚五點的活動人潮應該散得差不多了吧!
結果,跟我想得完全不一樣,滿滿的人潮佔滿了青島東路。更吃驚的是,那不到午後不上線的夜貓子祺勳,居然一路從早上九點就待到那時。
那是一個決心,渴望改革的決心。

我在現場四處走走,氣氛多數是溫和的,有人唱著歌,有人聊天。張懸上台說話時大夥鼓譟著,沒有人怒罵、悲泣、嘶吼,甚至有許多爸爸媽媽帶著小孩一起,挺婚姻平權。那刻我覺得青島東路好美,青島東路是台灣人爭取權益的象徵地,太陽花學運是、婚姻平權是,無論是贊成或反對,我們善用於自己的力量表達意見。不會有惡意的恐嚇跟驅逐,比起香港,這點我們真的很幸福。

再者幸福是提出法案者,民法972修正案,是由民進黨的尤美女跟國民黨的許毓仁共同提出,先別提這過程多有多少兩黨黨派大老講出可怕的話。但這一直是我想像中理想政治環境該有的樣子,期許立委們應當攜手合作去促進一件好事。也許,很早以前就有這樣的事了,只是當時我還不懂得對這社會給予多元關心,也許,當時我老是被操弄著去關注分裂跟攻擊這事。這兩位立委讓我感到踏實,一個國家還有這樣的人在,我們也許不會走到盡頭。只要有人還懂得和平合作,實質做事,都是很美的。

長長的文章,有點扯遠,可我其實是想要跟大家分享,昨日我從青島東路回來之後,收到的一封信,匿名的女孩同意我公開信件,我想讓大家分享。想讓那些曾經覺得同志只是「時髦的、屬於名人的、新鮮好玩的」一堆人支持只是沽名釣譽罔顧人類未來幸福的人,去知道這件事離我們有多近。
女孩的來信如下。

親愛的貝莉:

最近有留意到很多台灣人都在分享一些關於支持婚姻平權的文章和感想
然後今天看到你PO文說:「這麼簡單跟理所當然的一件事,為什麼要這麼多人坐在這裡。」

心裡面有些難過,但也很感動你們的支持
所以想跟你分享一下我的事
本來很急想要回應,已經開始在fb私信你了 但想到我沒辦法公開自己的身分,所以原諒我要另開一個電郵寫信給你,請你不要介意

我是女生,但一直沒辦法說出自己也喜歡女生這件事
某天電視在播同志遊行的節目 我媽剛好看到之後斬釘截鐵的說:「如果是我女兒的話我完全不能接受 。」
我心都碎了 別人都說父母一定最了解自己的孩子,我在想,她是不是其實感覺到?她是不是在用一個隱晦的方式告訴我,她不能接受這件事?

當我看到你說「簡單跟理所當然的事」 我很感慨 其實真的不是百分百所有人都這麼想
我媽不是不愛我 但有種事她不能接受 我又怎樣忍心去傷她的心
這事對於我,真的不簡單不理所當然
有時候,真的會覺得很難過
但是每當看到有像你一樣的人 毫無保留的去支持這件事
我就會想,說不定某些人的想法真的會被你改變
說不定有人真的能夠得到真誠的幸福 想到這點,心就舒服一些
這世界上還有其他人能夠幸福 那就好了 

收到這封信時,我感到鼻酸,速速回覆給女孩,說我會努力的。也在同學群組裡轉了這封信,並且附上了真正要調整的民法927修正案,讓大家去明白這是什麼。因為那天我知道,在世上的某個角落,有某些人因為我的舉手之勞深深感謝。我其實根本沒做什麼,去青島東路,只是想證明,不是「少數人」支持婚姻平權。在網路上不厭其煩地張貼文章,也是這個道理。因為我覺得這真的是一件很自然的,但後來,我也開始思索,為何我會這麼用力地去讓大家認識這件事。甚至曾經在某次同學群組裡有轉發了「谷阿狗」那荒謬造假的同元成家影片,我開口駁斥時,一度有想過,若在同學群組裡,如果有人對同性感到反感,我就要說我是同志,想看對方怎樣反應。

我不是同志,但我為何當下想要這樣挑戰群組意識?這事讓我思考很久。後來我明白了一件事,是因為我太清楚大驚小怪的感受。而因為我也習慣別人大驚小怪地對待我,當下我很想承接那個重量,讓抗拒的人跟我一起強迫性離開舒適圈。我想起了自己在七○年代也是「不正常」的孩子啊!

在那保守的年代,住在文教區的我,父母在幼稚園大班離婚,交給爺爺奶奶撫養。因為怕被當成異類被隱瞞著父母離婚的事實。卻在左右鄰居的耳語中才知道了,啊,我爸媽離婚啊!在那個離婚還是件「大事」的年代,在那保守的社區,我遭受過各種白眼、討論、責難。我因此不知道好好做自己,也因此變成個有點社交障礙的小孩。 好在後來我轉學到一個具有包容性的班級,她向來提倡希望大家能傳遞正確的資訊、討論理解並能接受時代的演化人們需要有更多元的包容。

當年因為有這樣的老師,需要搭公車上下學、老是留著男孩短髮,滿口髒話的我,在那樣的班級裡感到自在,而且盡情地做著各種自己想做的事。話劇社也好、幫助同學選學代也好,辦班報也好⋯⋯我從來沒想過在十歲到十二歲的年頭,它會一直影響著我,直到二十五年後的現在。
我的假出櫃,真震撼行動並沒有實施,倒是班上的模範生自然地在群組出櫃了,她貼了篇文章輕鬆寫意地說「這是我跟『同性伴侶』」寫的報導,希望大家能看看。

那晚我們聊了很久,她跟我說,這是她第一次這樣刻意坦然性向。因為這些兒時同學們對她來說很重要,她看我這樣為了宣揚婚姻平權衝了,她也決定好好地站出來。那時我笑了,我說,難怪我們會是好朋友,小時候我一直覺得奇怪,我怎麼會跟模範生當朋友。現在懂了,原來我們內在都有些「不一樣」。

也許是這個不一樣讓我們有了同理心,互相明白彼此奇異的那種同理心。對家庭有渴望的我,深知那些無法有個法律保障婚姻同志之苦,希望他們能夠有保障。也許自小就在自我探索的她,從不覺得我這來在「違背善良風俗」之家的孩子有哪裡奇怪。

對,這也是我希望大家去想的。我不懂什麼太艱澀關於人權之類的說法,我只求大家有一點點同理心。去思索著我們在無助時,是否曾經有人對我們伸出援手。對家庭失望、對工作絕望,別人看不起我們的夢想,別人覺得我們不正常時。被大家認可的感覺是多麽珍貴美好?
我不想深究什麼哲理、宗教學的論述,因為我說得不好,學得不精。但可否想想,若我們只是單純戀愛被父母反對都痛苦萬分,一個人去跟他真心相愛的人相守了一輩子,在面臨生命的盡頭或者是重大手術時,他所愛的人卻無法協力幫忙做決定那有多可怕。

在那個離婚就是異類的年代,我們那些父母很走在前端率先離婚的小孩,也漸漸過得很好(當年一個班級可能就一到兩個人發生這事),而今很多父母都可以當個優秀的離婚夫妻榜樣,或者再找幸福大家都很支持。
如今,我們為何不能支持相愛的同志朋友們有權在法律的認證下對彼此許諾呢?

我知道拿離婚跟同志婚姻比擬很爛,但我想表達的只是,很多在當下發生當時的人覺得很可怕、會毀滅,很劣質的事情,其實不見得都是這樣。
離婚的小孩不見得會變成不良少年少女,也有很多人充滿滿滿的愛,反而對這社會的一些角落被忽略的問題更關切。
而那些被同志收養的小孩他們當然也有可能變成很幸福的孩子啊!

讓我們用同理心,讓這些人有這樣的權力吧。我不想再收到這樣子的來信了,因為那樣的來信只會讓我想起,當時我在被同學們嘲笑父母離婚,從抽屜裡搜到離婚證書時,淚眼婆娑地問說:「為什麼是這樣子?」「為什麼我不能跟別人一樣。」

嘿,親愛的你們,無論你們的性向家庭背景是如何。
不一樣,又怎樣,我們都在。
而那些很抗拒不一樣的朋友們,擁抱不一樣,我們真的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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